民國六十九年十二月的早上,十八歲的少年阿吉騎著一台中古的野狼機車,從三公里的水尾村進入潭子的路上,街上轉灣的地方有一處賣燒餅油條的豆乳攤,阿吉看了不禁流口水,他放慢速度,他己經餓了,自從昨晚吃了一碗陽春麵到現在都沒有吃什麼東西,不過阿吉終於克服了誘惑,加速繼續前進。將近半年來阿吉克服過的誘惑不止是這一項,自從他在水尾村租房子後,他上下班時經常經過這些攤子前;他從國中畢業開始,就在食品工廠上班,他是搬運工,只要有體力,不需用腦力,每個月薪資七千,自己留500元,其餘的全部寄回去故鄉台西。
阿吉的父親已經過世了,媽媽與三個弟妹都住在台西,看守祖傳的五分薄田,阿吉的媽媽有心臟病無法工作,而且也要時常吃藥打針,三個弟妹還在唸書也需要用錢,每次阿吉回去故鄉,媽媽都交待他要當好好做人,如果他騎機車回去,媽媽會多加一句:騎車不要騎太快,會有危險。阿母交待叮嚀時,都是用一種關懷的眼神看他,這種眼神已經變成阿吉心目中的燈塔。但是半年前應該發工資的時候,工廠向他宣佈說:受世界經濟不景氣的影響,工資暫時不發。但是媽媽生病需要錢,於是他決定將屋主借1000元寄回家去,但是後來公司宣布停產了,所以阿吉有半年拿不到薪水,雖然他們一直說工廠沒有天良,但是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
聽見這個消息,阿吉心中突然有一個想法,既然這個社會有錢就有法律,那我為什麼不乾脆去搶劫算了,為什麼我要餓肚子,我要忍耐?!於是他下定決心要去搶劫了,他決定要去逃脫路線較容易的農會,準備要下手搶奪;他進入農會,坐在長椅上假裝看報紙,暗中注意來領錢的人,中午時刻,有一個50歲左右的婦人去農會領了30多萬,這個就是阿吉的目標,他發動機車為隨在後,跟到較偏僻無人的地方,阿吉本來要用機車撞她,但是他想到萬一要是撞死她,那該怎麼辦?與她無冤無仇,只是要搶錢而已,用不著這麼殘忍,錢要是搶到手,先還屋主的錢,其他在拿給媽媽,媽媽一定會很高興有這麼多的錢;萬一媽媽問起的話就說是跟朋友合夥做生意賺的。
阿吉眼看四周無人,他就衝過去但是有緊急煞車,那個婦人回頭說:少年ㄟ~車子不要其這麼快啦,很危險!聽到這句話,這個口氣、這種關懷的眼神,令阿吉想起了媽媽,這就是他心中的燈塔,他的眼淚不禁留了下來,差一點就犯下了大錯,對不起媽媽,於是他將車子趕快騎離開現場,懸崖勒馬回頭是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