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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小品

19 ‧ F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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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死

精神科的醫生說:犯罪的人常常會重複性的犯罪,意思就是說,一樣的情景、一樣的對象、一樣的時間、一樣的地點,犯罪的人會去想到以前犯案的經過,然後控制不住,又做出以前犯過的罪,這叫做重複性的衝動犯罪,只要時間、地點一樣,犯人不知不覺會二次再犯,當犯人在犯案的時後,看著被害人在那掙扎,懇求抵抗,犯人會興奮,愈抓狂,犯罪的人很多都有這種心態,看到那些屍體有些被人砍了幾十刀,甚至砍幾百刀的原因,就是犯人殺到眼紅,聽到被害人的哀求,或者看著血,愈興奮、愈抓狂,像有一位犯人,他連續兩次殺死人,都是殺死女性的司機,這則報導,是在講開計程車司機是女性,為了車錢發生口角,最後殺死女性司機,原因是因為身上錢不夠付車錢,他要求司機載到目的地,再向別人借錢給他,女司機不肯,將他趕下車,他就將女司機殺了,關了十多年之後,已經快到可以辦假釋了,結果又殺死一個,一樣是女司機,也是一樣為了車錢而引起,為了幾百元,十幾年前的殺死人事件,又歷史重演,有夠巧合,兩位都是女司機,起因都是為了車錢,犯人事後也真懊惱,為了車錢,枉死人命,非常不值,非常不幸。 因果,註定好的,要怎麼說呢?有的人就是容易衝動、控制能力不好,這 種人不是一定惡質,可以說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