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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案追蹤

13 ‧ May
1301

箱屍案

 楊日松博士說:許多命案的發生,兇手想盡辦法要湮滅證據,將死者分屍,剁成一塊一塊,加上毀容,點火燒屍體,目的就是要殺人滅口,使死者身份查不出來!但是,不管兇手用什麼方法,做得多麼天衣無縫,奇怪的是,冥冥之中就是有一股力量在安排,譬如:一件神不知鬼不覺的案件,偏偏有人在無意中去碰上,有人路邊小便,早不尿晚不尿,偏偏會遇上屍體存放的地方,更加有人莫名其妙,不可能走到的地方也會有人去,就在陰差陽錯之間發現了重大的命案。

       民國六十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凌晨2點多,帶在台北縣五股一間鐵工廠中的許姓工人,本來晚上都很好入睡,有一晚蚊子特多,吵得他無法入眠,他翻來覆去還是一樣無法入睡,他在床上張開眼睛,看著天花板,不知該如何是好!?忽然間,他聽見外面有摩托車聲音,這間工廠非常偏僻,這麼晚了,怎會有摩托車聲?!不可能是工廠的人,許先生想說該不會是小偷吧!?於是他探頭往窗外看出去,右手正前方,剛好是高速公路的陸橋,何時會有一台摩托車,從五股方向往高速公路陸橋下騎過去,摩托車停在陸橋下,水圳的函洞口停下來,這時,騎摩托車的人從摩托車後座解一包包裹下來,丟往涵洞,好像要丟入洞口最裡面一樣,時間是深夜2點多,路燈暗淡,許姓工人,雖然有看見這個人的動作,但是因為距離很遠,看不清楚那個人的身材面貌,也看不清楚機車號碼,許先生以為那人是拿死貓、死狗來埋哩。   

       隔天,許先生好奇將昨晚看到的情形跟一個同事說,他找同事一起來到高速公路陸橋下的涵洞看那包東西,二個人出力將那包東西拖出來,拖出來才發現那不是包裹,是一個皮箱,皮箱中露出一隻女人的腳!新莊分局接到報案,馬上派人到屍體現場,一方面通知相關單位,刑事警察局外勤隊,鑑定人員,法醫楊日松博士也趕到現場;驗屍結果,死者是一名女性,身高一六一公分,屍體是被兇手用繩子綁過,開始腐爛,有萎縮現象,死者三圍已經量不出來,法醫楊日松博士推斷最少已經死五天至一禮拜,而且死者身上有許多傷痕,頭殼骨瘀血腫起來,眼皮裂開,外傷,鼻骨斷掉,顯然是被鐵器類的東西打過,另外左手邊的手骨、脖子算有瘀血,有繩子綁綑過的痕跡,舌頭吐長,大腸也凸出來,證明死者是活活被人勒死斷氣的!

       楊日松博士,他根據死者的牙齒與頭殼骨推斷死者差不多二十六歲,進一步解剖死者子宮時,發現子宮有手術過,有割過的痕跡,沒生過孩子,再來就是死者的雙手脫皮,表皮都掀開,採指紋時,發現死者有擦指甲油,死者血刑鑑定是O型,死者的下體內有分泌物,當時有三根可疑的毛,不知是死者的,或是兇手留下的!?死者的胃中有高麗菜與肉絲、魚丸漿還沒全部消化掉;依此推論,死者遇害時間是飯後一小時內,以上是法醫驗屍報告;而警方鑑識組的人員在現場查看的結論,死者死時,身穿睡衣,三角褲,沒穿胸罩睡覺,頭髮很乾淨,沒有化妝,顯然是在房間內被加害的!命案現場是室內,警方從死者的打扮中認定非一般家庭主婦,是娛樂場所上班的小姐。

       命案發生,警方辦案第一步就是調查死者的真正身份,這件無名女屍的案件,讓人想不到兩天之後就宣佈破案,是台北縣警察局宣佈的,社會對於台北縣警察局辦案效率表示肯定!新聞媒體刊登很大一篇,根據台北縣警察局宣佈,死者叫林小美,兇手叫楊柄清。雖然台北縣警察局宣佈破案,但是事情並不單純,事後證明台北縣警察局因為搶功,屈打成招,用刑求、用不正當手段為了要達到破案目地,漠視人權,原來破案是一件烏龍事件!台北縣警察局搶功不成,一些專案小組的辦案人員因為刑求嫌疑犯都吃官司,台北縣警察局偷雞不著蝕把米,面目前非,惹笑話!

       因為楊柄清現場表演行兇過程時,與事實出入很大,不但物證有問題,死體傷痕出入也很大,交代不清不楚,因為楊柄清不是真正的兇手,當然疑雲重重,而且死者林小美從頭至尾沒人認屍,種種的疑問使人懷疑!?經過刑事警察局之調查,最後查出林小美的下落,發現林小美人還活著,沒死!好笑吧!林小美沒死,台北縣警察局卻是宣佈楊柄清是兇手,楊柄清也承認口供,事後證明這是台北縣警察局因為搶功勞,刑求逼口供的烏龍事件,這重大的案子,人命關天,警方卻是簡單隨便,實在令人寒心。  

       案情發展到此,警方專案小組又重頭偵辦,要查死者真正的身份,辦案人員在裝屍體的皮箱內,有發現一排字,寫著高雄中山路秀美小姐這排字,於是辦案人員鎖定目標高雄,遍查秀美,同時也全面清查同年齡失蹤的女子,包括去過日本,出國過的女子,總共全高雄有164個女性叫秀美,但是與死者完全無關,這條線索也從此中斷;這件無頭公案,當時一直無法破案,後來在華視法網有播出來,希望大家協助,光看見電視報出來的證物去認屍,超過二百個人,許多家屬可能太過衝動,來到現場沒看清楚就哭到昏倒,也有連男女都分不清楚的人,哭到一半才知道死者是女性!有的家屬像在說故事,來認屍時說他的女兒如何被兇手加害,死得多淒慘,呼天喊地,說到最後才知道說錯人!總歸一句,烏龍事件真多,使人啼笑皆非!

       案情一直沒進展,一直到了經過五個月後,也就是命案隔年2月9日,有一個宜蘭的林太太看到華視法網,向辦案人員說死者很像是她的女兒林菊,林太太認屍之後更加肯定!但辦案人員這回無比謹慎,特別派人去林太太家中收集頭髮與指紋進行比對,雖然,指紋有二個一樣,但是警方不敢大意,這期間,刑事警察局又請另外一個國內法醫權威葉昭渠博士與楊日松博士數次會同驗屍;辦案人員證實林菊血型是O型,但是辦案人員並不感到與奮,因為楊博士對血型的斷定有較勉強,為什麼呢?!是警方不相信楊日松嗎?不是,是因為發現死者時,死者已經超過一禮拜,法醫要抽血驗血型,抽沒半滴血,楊博士只好憑著經驗,從頭髮、皮膚驗出死者血型是O型;最後葉博士用最新的儀器,從死者內臟與骨頭驗出來結果證明是O型沒錯,並且從宜蘭收集回來的頭髮,比對死者頭髮,在電子的放大鏡對照之下,一模一樣,此外,專案小姐又找林菊去看牙科的牙醫證明,與一間婦產科去拿三次孩子的記錄證明,因為以上證據的充足,專案小姐確定皮箱案死者是林菊!   

       現在辦案人員已經確定箱屍案死者是宜蘭人林菊,繼續要偵查的就是林菊的交友情形與人際關係,這件血案自發現屍體到現在經過將近半年,對辦案人員來說,增加了許多麻煩;通常刑案破案的最重要關頭就是剛發現的五分鐘,時間若拖愈久,證據愈容易消滅,要破案愈困難,而這件命案足足超過五個多月,其中又發生烏龍的刑求事件,使得辦案人員更加謹慎,不敢馬虎!辦案人員日夜不停,針對林菊生前住過的地方,明查暗訪,過濾了所有的交往對象,發現第一個與命案嫌疑之人是林菊同居人,姓高,林菊生前與這高先生足足同居八年多,後來同居人高先生移情別戀,愛上別的女人,林菊不甘心,不但與高先生吵吵鬧鬧經常吵架,而且一度自殺未遂!

       辦案人員雖認為高先生涉嫌重大,高先生自死者身分確定之後,他就主動到案說明他與林菊交往的情形,並且對於行蹤交代得清清楚楚,也有不在場證明,辦案人員經過查證也是事實,這條線索就此中斷;第二個嫌疑對象,辦案人員直接懷疑是死者的姐夫黃正雄,根據警方調查了解,林菊與姐夫之間關係非常複雜,他們不但有感情關係,也有金錢往來,依照警方調查,死者林菊與黃正雄在民國五四年認識,剛認識時,林菊是在一間咖啡廳工作(以前的咖啡廳有女人坐檯,與現在摸摸茶性質差不多)黃正雄是咖啡店的常客,認識林菊,為了林菊,黃正雄曾與客人爭風吃醋,與不良少年吵架,兩個人之間老早就有發生過關係,經過五年之後,民國五十九年,這對男女突然演變成親戚關係,黃正雄娶林菊的姊姊,正式辦結婚,而林菊也另有懷抱,找到新的男朋友,男婚女同居,照理說很正常,偏偏這層關係改變之後,他們又住在一起,這種關係、這種發展,實在複雜使人看不清,這之間是不是姐夫與小姨子也利用近水樓台之便,暗渡陳倉!?這個組合是不是林菊與黃正雄事先安排的!?可惜,這一段沒有交代清楚。

  林菊後來去舞廳上班當舞女,也去過日本幾趟,所以在她屍體上面一件棉襖內有日幣,這個期間,她與姐夫黃正雄金錢來往不斷,不但關係使人可疑,可能與命案有牽連;根據辦案人員調查,林菊與姐夫黃正雄有共同開一間鐵工廠,負責人就是黃正雄,實際上是林菊的弟弟在經營,林菊掛名經理,黃正雄雖然掛名負責人,但是是虛名,是無權的董事長,他的工作是騎摩托車在北投限時專送的郵差,他不是送信的郵差,他是送女人的郵差,專門接送應召女郎,載女人去飯店賺車錢的人;專案小組搜查了對黃正雄不利之證據,與死者的關係複雜,正想要傳黃正雄來說明時,殊不料,黃正雄已經早一步開始逃亡,不知去向,並且留下六張遺書給親人,其中一封是向專案小組解說他不是兇手,他沒有加害死者,他只是欠很多錢,走投無路。   

       案情發展到此,漸漸明朗化,真正之兇手呼之欲出,只差臨門一腳,專案小組另外根據五項證據,黃正雄嫌疑重大,尤其是在林菊死之後那段時間,行蹤可疑,而且故佈疑陣,為了騙林菊家人,他編了許多故事,他騙家人說林菊人在高雄準備要結婚,很忙,叫家人不用找她,黃正雄以為做得天衣無縫,神不知鬼不覺,殊不料人在做,天在看,百密必有一疏,民國六十五年雙十節那天,林菊的弟弟來台北玩,當晚住在林菊的房間,當晚他聞到房內有很大一股臭味,根據鄰居事後在說,這股臭味很久之前就有了,最後專案小組的人在林菊床上,發現染了一大遍,像屎尿的東西一樣,床巾掀開,一大遍臭味就是由那引起的,辦案人員說一般若是被人勒死的會失禁,所以床上有沾染到屎尿,就是林菊被害留下來的,警方斷定第一現場是在林菊房間,二月十二日;黃正雄是生是死,行蹤不明,但是可以確定黃正雄是兇手,警方也全面開始通緝黃正雄。 

   到了2月21日,也就是九天之後,有人在花蓮鐵路醫院邊的明義街底,防空洞內發現一具男人的屍體,檢察官與法醫驗屍結果,證明死者是喝毒葯自殺,而且死亡時間超過四天現場有一罐毒葯瓶子,沒留下半句話,身上的錢很少,警方在死者身上找到一張駕駛執照,死者就是被列為嫌疑重大、警方全力通緝林菊命案的關係人黃正雄!   

        楊日松博士接到通知,專程坐飛機到花蓮進一步驗屍,專案小組由指紋對證起來,確定死者是黃正雄,最遺憾的是,黃正雄是不是兇手!?死無對症,對林菊命案交代不清楚,專案小組去了一間洗衣店,發現黃正雄在命案發生之後,有送一件床巾去洗,這床巾有血,而且化驗結果與林菊血型一樣是o型,楊日松博士比對林菊的頭髮與下體分泌物,以及當時屍體發現的三根體毛,經過科學查證結果全部一樣,警方依此宣告結案,雖然專案小組費盡苦心值得欽佩,可惜林菊、黃正雄最後沒留下半句話,一堆黃土埋葬了這個解不開的謎,如今,塵歸塵,土歸土,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沒人知道林菊被害的動機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