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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案追蹤

13 ‧ May
1871

黃春雄分屍案

 民國六十九年六月中旬,天氣是六月火熱,熱到讓人覺得很煩躁,住在南港麗山里的潘先生,在家中待不住,想要找一個涼快一點的地方,在他家附近的研究路四段,有一條溪,這條溪有魚有蝦,潘先生與兒子父子二個人抓到正開心時,忽然間潘先生的兒子慘叫一聲…………. 子:啊!(驚慌極度)阿爸,有一隻人腿,阿爸你看看! 潘先生兒子首先發現溪邊有一隻人腿,潘先生順著兒子指去的方向看,他也跟兒子一樣嚇到心臟差點跳出來,父子二個人非常大膽、非常的小心,拿出勇氣走近一看,在溪邊一塊石頭上面,一隻人腿暴露在此,這隻腿很不平均,小腿與大腿不成比例,小腿很瘦,很像是女孩子的腿但是又有腳毛,若光看大腿,又像是男人的大腿,到底這隻腿是女人的腿還是男人的腿呢?   

      台北市刑警大隊辦案人員,將這隻腿送到殯儀館冷凍,然後邀請法醫楊日松驗屍,楊博士驗屍結果斷言這是一件分屍案,起先有人懷疑是外科醫院開刀亂丟,但是楊日松博士說,這隻腿是被人從關節切掉(就是說從屁股與大腿這一節的關節切掉)這是一件殘忍的分屍案件,而這隻腿到底是男人還是女人的?!

      根據楊博士的判斷,這隻腿,小腿部份特別瘦,雖然像是女人的腿,但是有腳毛,事實上他認定是男人的腿,而這隻腿,大腿與小腿差那麼多,是因為這個人有小兒麻痺;初步研判這是分屍案,被害者是一個小麻痺的男人,這個死者到底是什麼人?   

      話說六月十九日的中午,有一個種花的花農李先生,住在松山吳興街,李先生有一個花圃在研究路四段的山頂,李先生這一天在此剪枝除草,到要收工時,他走到溪邊,他的花圃邊剛好有一條小溪,李先生蹲在溪邊洗手,準備收工要回家吃午餐,忽然間……他手摸到一項東西,軟軟、怪怪,好像是頭髮,他仔細一看,啊~~~一顆人頭! 很恐怖,真正會嚇死人!一顆人頭在溪中,李先生看得三魂七魄飛上九宵雲外,臉色發青,這時,他腦海中浮現這幾天在新聞報導中看見的被人分屍的腿,李先生不敢怠慢,趕緊向警方報案,刑大接到報案,馬上會同檢察官張瑞楠、法醫周序廣趕到現場。   

      依照警方的研判,發現腿與發現人頭的地方,前後差不多一公里半,1500公尺,這人頭因為丟在山溝的溪底,沒被太陽曬到,臉部五官還沒爛掉,還很完整,可以清楚看出死者的眼、口、鼻,死者留西裝頭,舌頭向外吐,門牙有暴牙現象,死者的臉皮已經皮鬆肉爛,開始生蟲;辦案人員在近山溝內,撿到一個白色滾紅邊的汽車椅套,與二塊汽車的腳踏塑膠板,一個黑色的背包,一條男人的內褲,這個證物與死者是不是有牽連?!是屬於死者的!?需要進一步調查,這時法醫周序廣初步驗屍結論,死者的頭無外傷,脖子有瘀血,周法醫說是被活活勒死之後再分屍的,死亡時間不會超過一個禮拜,就在人頭發現沒多久時,附近的木柵福德公墓又有人發現一塊一塊分屍的屍體。

  說起來真玄,有一個劉姓計程車司機,他開車從公墓經過,臨時停車下去尿尿,劉先生怎麼也想不到,他一步步走進草堆時,忽然間他發現草堆中有具男人被分屍過的上半身!在身上還有黑色的電線,綁著一隻腿,劉先生看得拉鏈忘記拉,也不知道要尿尿,趕緊向派出所報案, 法醫詳細檢查新發現的屍體,死者的上半身,發現死者的手骨瘀血,右肩少一塊肉,左手骨少一塊皮,脖子被一條黑色電線綑綁著,法醫將人頭、上半身,腿像在拼圖一樣拼裝起來,脖子刀傷與身體關節切過的刀傷,完全符合,這時可以證明死者是同一個人,現在最重要的是要知道死者是什麼人!?   

       話說台北市刑警大隊王副隊長有一個朋友,住在永和的黃先生有一個弟弟叫黃春雄,在沒多久之前有向戶藉地警察機關報失蹤,黃春雄為何會失蹤!?後面會交代;專案小組一公佈分屍案之後,黃春雄的哥哥馬上帶著黃春雄的太太來到殯儀館認屍,黃春雄的太太看見一塊一塊被人分屍又再拼裝起來的屍體,全身一直發抖,馬上哭得死來活去,有夠淒慘! 女:(淒慘的哭)阿雄呀~~你死了有夠淒慘,你是跟什麼人結仇!?是什麼人 這麼殘忍將你剁成一塊一塊的………

       世間上最悲慘的事不過如此,先生被人分屍剁成一塊一塊、面目全非!黃太太真正是肝腸寸斷、極度傷心!哭到昏倒!黃太太認屍結果證明是她先生,現在死者身份已確定,黃太太又指出兩個特徵,她說她先生有小兒麻痺,所以第一次發現那隻大腿與小腿很不匹配,原因就是如此,這與法醫楊日松博士驗屍報告完全一致,而死者右邊肩膀少一塊肉,這到底是什原因呢? 黃太太:(悲)先生的肩膀本來有刺字,兇手將他有刺字的肉挖起來,可能是怕人認屍! 因為黃太太這麼說,辦案人員將目標設定在熟人身上,警方依據黃太太提供的資料研究過,這個分析非常合理,一定是熟人才怕被人認出死者的身份,將肩膀的肉挖掉,又將那隻小兒麻痺的腳丟在另外一個地方。   

       警方調查黃春雄的生活景,了解黃春雄年經時當過流氓,參加草山幫,不良幫派,與別的角頭有過糾紛,記恨,但是那是將近二十年的事情了,黃春雄早就金盆洗手,年紀步入四十歲,中年了,仇人找機會報仇應是不可能;在感情方面,死者從事汽車修理,當黑手,不比開進口車,時髦的有錢人,警方認定黃春雄的經濟不可能有感情糾紛而引起情殺,警方問黃太太她先生是何時失蹤的!? 黃太太:(悲)六月十四日,我先生說去長安連路跟一個朋友林先生借三萬元,準備要與朋友一起做生意,十六日早上,他又去找我哥哥借一萬元,加起來四萬元,然後就出去,(悲)就這樣一去不回,失蹤那天,我記得早上八點,他吃完早飯,身上帶著四萬元,跟我說他要去找一位姓胡的朋友。   

       警方根據這條線索,迅速查出最後與黃春雄約會的關係人胡德茂,辦案人員認定命案與胡德茂有密切關係,因為根據黃太太所言,死者失蹤那天有吃早餐,而依照法醫驗屍所言,死者的胃中有醃醬瓜,高麗菜、菜脯、白飯,還沒完全消化,死者差不多在9點10分出門,由此證明死亡時大概在出門後沒多久,差不多十點多,當晚專案人員找到胡德茂,請胡德茂去刑大做一個說明,胡先生很鎮靜,很合作,上車之後,胡先生無意中說:你們是不是要問我分屍案? 

       這句話聽起來平淡無奇,在一般人聽起來沒什麼?但是聽在專案人員的耳終究感覺不同囉!隨車的刑案人員,眼睛一亮,大家心中在想,奇怪胡德茂那會知道!?莫非他已經知道分屍案的死者就是黃春雄,這點說起來真玄又奇怪!因為黃春雄的分屍體是在19日被發現的,19日下午黃太太來認屍,說是她先生沒有錯!當晚十點才找到胡德茂本人,依照這個過程,晚報要刊登也還來不及,要看新聞一定是明天早報才會知道,為什麼報紙還沒出來,胡德茂會知道刑警在辦分屍案!?辦案人員心內中在疑問,莫非胡德茂知道兇手是什麼人?!

  依照胡德茂所言,死者黃春雄遇害的早上,大約十點要去胡先生家,但是等到十點後黃春雄並沒有出現,我就去睡覺,睡到中午十二點五分,我女兒回家才叫我起床。這是胡德茂給警方的說法,辦案人員問胡德茂與黃春雄多就沒見面了!?胡德茂:很久了!平時我們用電話連絡,差不多已經四、五個月沒見面。胡德茂從頭至尾非常鎮靜,極力撇開與黃春雄之關係,他又說命案發生那天,他當晚與朋友在玩麻將,差不多玩到天亮,贏了一千多元,胡德茂將行蹤交代得清清楚楚,但是辦案人員卻是有許多疑問,懷疑他與案情有重大牽連,只是沒有直接證據。  

       沒多久辦案人員在胡德茂身上發現幾處外傷,這個發現使辦案人員非常興奮,根據法醫楊日松博士的鑑定,胡德茂的外傷,是管芒草割到的,也有部分是被人抓破皮的,警方請胡德茂解說,胡德茂他吱吱唔唔說不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因為警方超過拘留嫌犯的時間限制,不放人是犯法的,要放人恐怕縱虎歸山,警方愈來愈覺得胡德茂可疑,光是為了合法拘留,以賭博罪先拘留七天,利用七天時間,全力搜集其他方面的證據,雖然千方百計,想盡辦法,不眠不休,輸流疲勞轟炸,但是胡先生嘴密,死都不承認,案情停頓一直無法突破胡德茂的心防,使他認罪!這段期間,辦案小組三番二次去胡德茂家,找胡太太與他女兒套話,在六月二十四日晚上,警方得到一個好消息,因為胡德茂的女兒看見死者黃春雄的相片突然說她曾經看過黃春雄!   

       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胡德茂的女兒十歲,很可愛,天真無邪,無意中說出黃春雄來過她家的時間,剛好是黃春雄命案當天,上週六,六月十四日中午,她還說看見黃春雄將一堆錢交給她爸爸,警方將這段經過全部錄音、錄影,然後放給胡德茂看,到了這時候,一向鎮靜當做沒事的胡德茂,180度大轉變!眼淚流了下來,非常激動,終於承認他是殺害黃春雄的兇手!胡德茂殺人的動機為什麼?說起來有一些幼稚,也很悲哀,原來黃春雄生前有欠胡德茂十萬元,黃春雄知道胡德茂讀葯學系畢業,對葯內行,黃春雄找他合作製造迷幻葯來賣,要大賺一筆!

       但胡德茂很奸詐,假裝答應,叫黃春雄先拿本錢3萬5仟元出來,其他的他要負責,黃春雄為了要賺錢,向朋友與大舅子總共借4萬元,殊不料3萬5仟元交給胡德荿,錢一入手,馬上翻臉,他說:這3萬5仟元你先還我,其他的讓你欠,明明就是你有錢,故意不還!黃春雄做夢也沒想到,他用這一步來設計他,於是他們起了爭執吵架,黃春雄已經山窮水盡,借來這些錢來又被胡德茂拐去,當然想不開,而時胡德茂那有將黃春雄放在眼裡,對付一個小兒麻痺的人照理說是非常簡單,殊不料,身為大學生的胡德茂竟然起了殺機,將黃春雄活活殺死!   胡德茂先殺死黃春雄,之後為了要滅口,將死者分屍,丟在不同的地方,將裝屍體的袋子用硫酸燒過丟掉,將載屍體用的機車牽去洗乾淨,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可以逍遙法外,殊不料,人在做,天在看,他的女兒說出命案真相,此案到此真相大白,死者也是冤情大白。